沒領加班費的正常工作?
112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統計結果揭示了一個令人關注的現象:仍有部分勞工在工作中未能領取到應有的加班費或補休。這是否意味著這樣的狀況已成為一種正常現象?
根據勞動部公布的資料,調查對象包括參加勞保的本國勞工,總共回收了4095份有效樣本。報告指出,約有41.2%的勞工在過去一年曾有延長工時的情況,平均每月延長工時達到了13.4小時。更令人擔憂的是,在三大行業中,有相當比例的勞工經常無法獲得加班費或補休,若依照行業別觀察,從來沒有或經常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以「不動產業」19.6%最高,其次是「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16.4%,第三則是「批發及零售業」12.9%。
雖然報告顯示,整體勞工對於工作的滿意度有所提高,但這並不能掩蓋一些問題。在滿意度調查中,部分勞工對於人事考核升遷制度、工資和員工申訴管道的不滿意比率仍然偏高。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提到了一些行業的加班情況和勞工是否能獲得加班費或補休的情況。然而,這些數據背後的原因、對勞工生活和工作的影響以及是否存在法律規定未被探討。
總的來說,這份報告提供了一個引人深思的議題:在當今社會,勞工是否應該接受未能領取加班費或補休的現象作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這促使我們更深入地思考勞工權益保障的問題,以及政府和企業應該採取的措施。
來源出處: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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