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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健保署:報你知!疫情期間戶籍遷出國外超過2年者之彈性措施
- 2021-12-22
-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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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bLink123
報你知!! 快來關心您的健保權益!疫情期間戶籍遷出國外超過2年者之彈性措施!
一、海外國人疫情期間戶籍遷出國外超過2年者,衛生福利部因應疫情影響之全民健保彈性措施如下:
(一)可依意願申請持續納保:
109年1月1日起,人在國外但健保持續在保者(不包括疫情爆發前已出國退保者),因出國2年以上,遭戶政機關遷出戶籍,致喪失納保資格,可向本署提出申請選擇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繳納健保費:
1.已退保者:
投保單位填寫投保申報表及檢附個人申請延續健保效力聲明書向轄區業務組書面申報。
2.在保中者:
投保單位填寫退保申報表、投保申報表及檢附個人申請延續健保效力聲明書向轄區業務組書面申報。
(二)返國重新加保不需等待期6個月:
自107年1月1日起戶籍遷出國外且健保退保者,於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返國恢復戶籍,得從寬自「恢復戶籍之日」參加健保,不受6個月等待期之限制。
(三)給付權益不受影響
接續納保者,領取慢箋藥物及海外緊急就醫自墊醫療費用申請核退之權益不受影響。
二、有關「旅外國人因應疫情影響參加健保權益問答集」及「戶籍於109年1月1日以後遷出國外者申請延續健保效力聲明書」可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首頁/重要政策/COVID19保費與就醫權益下載。
詳情請洽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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